视角 | 专家眼中的兽用抗生素问题
发布时间[2016-02-29] 浏览次数:1959
来 源:农民日报
原标题:科学看待兽用抗生素放心消费动物产品
近日,复旦大学公共卫生学院关于“儿童时期抗生素暴露可能是儿童肥胖的危险因素之一”的研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为使公众全面客观了解我国兽用抗生素使用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情况,记者采访了国家兽药残留基准实验室研究员徐士新和中国兽药协会副秘书长耿玉亭。
记者:近年来,抗生素问题屡见报道,请问到底应该怎样评价抗生素?
徐士新:两句话。一是功不可没。抗生素的出现和使用堪称人类医学史上的奇迹,为人类健康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抗生素对动物疫病的预防与控制作用同样功不可没,尤其是对人畜共患病的控制在一定程度上降低了人类感染细菌性疾病的几率。许多致病性细菌,如副伤寒沙门氏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等,不仅会感染动物,而且会通过食物链感染人。如果不用抗生素治疗,不但动物会死亡,更重要的是越来越多的病原会在环境中大量释放,严重威胁我们人类的健康。因此,养殖业使用抗生素,从“传染源”上切断了这些人畜共患病原菌的传播,极大地减少了人类感染这些人畜共患病的几率,在更深层面上保证了食品安全和人类健康。第二句话,就是要规范使用。若在养殖过程中规范使用兽用抗生素,动物产品不会出现抗生素残留超标情况。所谓规范使用,就是指使用的兽用抗生素产品必须是经国家兽医行政管理部门批准的,并严格按产品标签和说明书使用,包括使用动物对象、适应症、用法和用量、休药期等。
记者:我国养殖业可以使用的兽用抗生素品种有多少?这些兽用抗生素是否安全?
徐士新:目前我国批准动物养殖业使用的兽用抗菌药分为抗生素和合成抗菌药两大类。其中抗生素主要品种有β-内酰胺类、氨基糖苷类、四环素类等8类,共56个品种;合成抗菌药主要品种有磺胺类、喹诺酮类及其他合成抗菌药共3类,共45个品种。其中,允许添加到饲料中能长期使用的抗菌药物添加剂有22个产品。
我国批准作为兽药使用的抗菌药,在上市前均要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必须完成相关的药学、安全性和药效试验,并经过严格评价和严格审查后,方予批准生产、使用。对批准上市的兽用抗生素均明确规定了使用范围、使用剂量和休药期等注意事项。若养殖过程中按照载明的作用用途、用法用量和休药期规定,合理规范使用抗生素,动物产品不会出现抗生素残留超标问题。
记者:动物源性食品中含有抗生素残留是否一定会对人体产生危害?
徐士新:抗生素残留量只有达到一定程度,即超过规定的安全限量,才会对人体健康产生危害。为此,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及欧美发达国家根据抗生素的种类、使用目的等制定了肉蛋奶等畜禽产品中抗生素残留的安全限量标准,即最高残留限量(MRL)。这个安全限量是假设人一生中每天都摄入这个量也不引起任何危害。农业部参照国际标准和欧美标准,也制定发布了我国《动物源性食品中兽药残留最高限量》标准。
根据MRL标准,抗生素允许在动物产品中微量存在,人们食用含抗生素残留低于MRL标准的动物源性食品是安全的,这是严格按科学程序进行风险评估得出的结论。在实际生产中,只要动物源性食品中抗生素残留量低于规定的安全限量标准,该产品就视为安全,可以放心食用。现在有些人认为只要动物源性食品中检出抗生素残留,就认为其不安全,这是一种误解。
记者:我国兽药残留限量标准是否与国际标准存在差距?
徐士新:国际上兽药残留安全限量标准主要以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制定的标准为主要依据。CAC是联合国粮农组织、世界卫生组织于1962年共同创建的协调各成员国食品法规、技术标准的唯一政府间国际机构。
我国兽药残留限量标准主要参考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少量参考美国和欧盟。据了解,我国有302个残留限量指标值与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相同,26个残留限量指标值严于CAC,仅8个残留限量指标值宽于CAC。因此,我国兽药残留限量标准中有98%的可比指标值已达到或超过CAC标准。
记者:我国是否有开展畜禽产品抗生素残留检测?总体状况怎么样?
徐士新:自1999年开始,农业部每年都组织实施动物及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年均抽检动物产品1.4万余批,检测包括肉、蛋、奶等9种动物组织样品,检测的兽药包括头孢噻呋、甲砜霉素、大环内酯类等抗生素在内共计24种(类)。检测结果显示,兽药残留超标率从1999年的1.43%降至2015年底的0.11%,2015年共检测畜禽及其产品兽药残留样品16462批次,合格16444批,合格率99.89%。畜禽产品兽药残留合格率连续多年保持在较高水平。
记者:儿童时期抗生素暴露可能是儿童肥胖的因素之一,如何看待这个问题?
徐士新:据了解,目前尚无法建立起食品中抗生素残留与儿童肥胖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没有任何确凿的证据证明儿童肥胖的产生是因动物产品中抗生素残留所致。如果不排查其他主要因素,如家庭的饮食结构、遗传因素、生活方式、个体饮食量等,仅用尿中抗生素的残留检测值就作出与肥胖相关的结论,不科学也不严肃。我认为,任何危害与剂量之间都存在相互关系,离开剂量就无从谈起。人们因暴露于食品中极低浓度的药物残留而使健康面临可察觉的不良风险的可能性非常低。
记者:我国养殖业抗生素使用情况怎样?
耿玉亭:据中国兽药协会初步统计,2014年度,全国兽用抗菌药(含抗生素)原料药产量为5.30万吨,其中出口0.99万吨。大家都知道,我国是一个畜牧饲养大国,我国饲养量牛约1.55亿头、羊5.91亿头、猪12.01亿头、家禽173.21亿只和兔7.4亿只。这么大的饲养量,但我国畜禽养殖抗生素的使用量却没有因此而大幅增加。随着养殖业方式转变,绿色养殖的推进,我国养殖用抗生素的使用已呈现逐步规范、趋好的态势。
记者:抗生素监管方面监管部门做了哪些工作?今后如何监管?
耿玉亭:据了解,农业部对兽药安全和动物产品兽药残留问题高度重视,对抗生素实施了严格的监管措施。
一是实施严格的兽药注册审批制度。近几年农业部批准的兽用抗生素,绝大部分为动物专用品种。对人用重要抗生素品种采取了更加严格的限用制度,禁止用作兽用抗生素使用。
二是对包括兽用抗生素在内的兽药实行分类管理,实施兽用处方药管理制度。
三是开展风险评估,及时停用、限用存在安全风险隐患品种。2015年9月,明确停止使用洛美沙星、培氟沙星、氧氟沙星、诺氟沙星等4种人兽共用氟喹诺酮类抗菌药。
四是开展兽用抗菌药专项整治。2015年,农业部制定发布了《全国兽药(抗菌药)综合治理五年行动方案(2015-2019年)》,拟利用5年时间综合治理兽用抗菌药残留和动物源细菌耐药性问题,切实保障动物源性食品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
五是加强兽药质量监管,实施飞行检查、监督抽检等措施,严厉打击在兽药产品中非法添加违禁兽药行为。
六是强化兽药使用监管,积极开展兽药安全使用宣传培训,指导养殖场(户)安全用药,严厉打击动物养殖违规使用兽药和药品行为。
七是组织实施国家兽药残留监控计划和动物源细菌耐药性监测计划,全面监控动物产品兽药残留状况。
八是推进标准化规模养殖,减少养殖过程中使用抗生素及其他兽药。
下一步,农业部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进一步强化兽药监管工作,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1.加强兽药残留标准体系建设,为科学实施兽药残留监控工作提供技术保障。
2.继续强化兽药残留监控和抗菌药专项整治,保障动物产品质量安全。
3.加强兽药使用监管,落实兽药安全使用有关规定,严厉打击超剂量、超范围用药、不执行休药期等滥用抗菌药物的违法行为。
4.加大兽用抗生素风险评估工作力度,及时停用、限用高风险品种。
5.实施新型执业兽医管理制度,落实好兽用处方药管理制度,规范养殖用药。
6.创新改革兽药监管机制,利用电子追溯码标识技术建设兽药产品追溯信息系统,实现全程追溯管理。
7.强化兽药监督执法和检打联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劣兽药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兽药市场秩序。
8.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努力营造兽药规范生产、合法经营和科学使用社会共同参与、相互促进的良好氛围,合力保障我国动物源性食品安全,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